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宁海县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海县胡陈乡垃圾分类工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NH-TS18012 二、项目概况:采购货物、数量、用途及主要技术规格: 序号 | 项目内容 | 型号或参数 | 数量 | 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用途及主要技术规格/主要服务需求 | 一 | 厨余垃圾分类工具 | 40L | 6110 | 58.0450 | 详见招标文件 | 二 | 干湿垃圾分类工具 | 100L | 2358 | 41.2650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计 | 99.31 |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来源:十环网==》
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均可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3、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和递交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4月23日~2018年5月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宁海童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宁海县时代大道178号(四楼)] 购买时应出示的资料:(1)投标报名函(详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如非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发送),请将购买标书汇款底单、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投标报名函直接传真至0574-82533300,并在汇款底单上注明需要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 3、采购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标书账户信息: 户名:宁海童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宁海支行 ; 账号:60010122000570946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大厅公告) 五、开标时间、开标地址 1、接受投标时间:2018年5月16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开始时间:2018年5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3、评标询标地址: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大厅公告)。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6000元整;保证金必须在2018年5月14日17:00时前汇入账。请将汇款底单直接传真至0574-82533300 七、其他事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进行供应商注册,并将相关证件送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审核,否则将不予推荐中标。 采购代理机构:宁海童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宁海县时代大道178号(四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4-82533300 采购人:宁海县胡陈乡人民政府 地址:宁海县胡陈乡 联系人:叶国伟 联系电话:139683524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