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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4月23日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于下午发布房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卫生职业学校搬迁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大窦路沿线整治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公开招标公告4月23日
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卫生职业学校搬迁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大窦路沿线整治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北京市卫生职业学校搬迁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大窦路沿线整治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 项目编号:HCZB-2018-03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6936906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11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010-893572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女士 010-6936906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西楼一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北京市卫生职业学校搬迁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大窦路沿线整治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 建设规模:北起大件路,南至长周路,全长约4.6公里,涉及阎村镇、窦店镇。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来源:十环网==》
工程内容:主要对大窦路两侧进行外立面粉饰、绿化美化、道路改造、规范广告牌匾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及以下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6)投标人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7)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 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网站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9.5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23日 09:00 至 2018年04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8号院内西楼一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代理机构审查资质合格后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1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预算:人民币39.52万元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04月23日至 2018年04月28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8号院内西楼一层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 500 元(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均须提交以下资料,审查合格后方可办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证书; 3) 法定代表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需要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只有通过报名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05月1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8号院内西楼一层 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房山区财政局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对外公开发布。未经招标人、代理机构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做任何解答及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
来源:北京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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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房山区 北京 工程 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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