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4月24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桂林支队于上午发布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武警桂林支队警戒区白昼化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4月24日
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桂林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警桂林支队警戒区白昼化建设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武警桂林支队警戒区白昼化建设采购 项目编号:XM-2018-4601-A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维 项目联系电话:0773-36611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桂林支队 地址:桂林市秀峰区红岭路17号 联系方式:尹旺 0773-22252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维 0773-3661130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临桂区奥林匹克花园78栋四单元15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需求的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来源:十环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8.77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23日 17:52 至 2018年04月2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临桂区奥林匹克花园78栋四单元1501室)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4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14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桂林支队(桂林市红岭路17号5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桂林支队单位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就武警桂林支队警戒区白昼化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武警桂林支队警戒区白昼化建设采购项目编号:XM-2018-4601-A002三、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介绍: 项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1 | 陶瓷氙气灯 | 248 | 盏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采购需求的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捌万柒仟柒佰陆拾元整(¥58776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 强制、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发售时间:2018年4月23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8年4月28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时~12时,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 发售地点: 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临桂区奥林匹克花园78栋四单元1501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金额(须足额交纳):人民币伍仟捌佰元整(¥5800.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不含当日)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桂林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5001635101050701548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5月14日15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桂林支队(桂林市红岭路17号5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8年5月14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5月14日15时00分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桂林支队(桂林市红岭路17号5楼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同时携带实物参加开标会。 十一、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十二、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桂林支队 地址:桂林市秀峰区红岭路17号 项目联系人:尹旺 联系电话:0773-2225230 2.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奥林匹克花园78栋四单元1501室 项目联系人:何维 联系电话: 0773-3661130 3. 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桂林支队监督管理部门 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3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 强制、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来源:广西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桂林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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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广西 招标 临桂 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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