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4月24日镇赉县占补平衡项目建设办公室于下午发布镇赉县占补平衡项目建设办公室镇赉县镇赉镇新立村洋营子村二龙村、东屏镇白音河村土地整治项目电力工程(二次公告)公开招标公告4月24日
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镇赉县占补平衡项目建设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镇赉县镇赉镇新立村洋营子村二龙村、东屏镇白音河村土地整治项目电力工程(二次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镇赉县镇赉镇新立村洋营子村二龙村、东屏镇白音河村土地整治项目电力工程(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ZCZ-2018-023-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139436269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镇赉县占补平衡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址:镇赉县 联系方式:张主任 139436269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女士 1864301507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社区A座161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ZCZ-2018-023-6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镇赉县2018年占补平衡土地整治项目,已由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发的采购任务通知单批准建设,采购计划编号为:18050。招标人为镇赉县占补平衡项目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镇赉县镇赉镇新立村洋营子村二龙村、东屏镇白音河村土地整治项目电力工程 2.2招标项目编号:ZCZ-2018-023-6 2.3招标范围:镇赉县镇赉镇新立村洋营子村二龙村、东屏镇白音河村土地整治项目电力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18年5月30日,计划竣工时间2019年 6月30日。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要求的合格标准。 2.6合理发包价:817719.04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效营业执照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无在建工程。 3.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4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进行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7本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与投标报名及开标现场的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8投标人在投标前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体现企业、法人及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4月28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镇赉县政务大厅一楼,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本人需持下列证件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人到场报名需提供); (3)项目经理身份证; (4)技术负责人身份证;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 (9)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10)近三年(2015-2017年)已完成业绩一份(提供合同); (11)投标人需持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违纪证明(时间须在投标有效期内); (12)主要管理人员及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13)法人授权委托书须进行公证,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单位公章及授权内容的真实性做出公证,公证机关加盖公章、公证员签字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份,图纸1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15日09时00分,摇球时间2018年5月21日14时00分,地点为镇赉县政务大厅五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上述表格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赉县占补平衡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址:镇赉县 联系人:张主任 电话:13943626908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社区A座1612室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431-82621234 、18643015078 2018年4月24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效营业执照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无在建工程。3.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3.4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进行投标。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3.7本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与投标报名及开标现场的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3.8投标人在投标前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体现企业、法人及被授权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1.77190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24日 08:30 至 2018年04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镇赉县政务大厅一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本人需持下列证件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人到场报名需提供);(3)项目经理身份证;(4)技术负责人身份证;(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8)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9)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10)近三年(2015-2017年)已完成业绩一份(提供合同);(11)投标人需持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违纪证明(时间须在投标有效期内);(12)主要管理人员及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13)法人授权委托书须进行公证,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单位公章及授权内容的真实性做出公证,公证机关加盖公章、公证员签字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1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镇赉县政务大厅五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镇赉县占补平衡项目建设办公室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 项目 资格 镇赉 工程
上一篇: 2018年04月24日峄城区史志编纂委员会于下午发布峄城区史志编纂委员会印制《峄城区志(1991-2010)》公开招标公告4月24日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吉林镇赉县占补平衡项目建设办公室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