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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4月24日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局于上午发布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局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台柜等采购与安装货物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4月24日
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局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台柜等采购与安装货物类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局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台柜等采购与安装货物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303]zhx[GK]20180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梅霞 项目联系电话:138598836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局 地址:涵江区塘北山巷28号 联系方式:黄梅霞138598836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清霞13950726899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圳路与八二一北街交叉口帝源首座190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注销 招标公告 受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局委托,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303]zhx[GK]2018006、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局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台柜等采购与安装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来源:十环网==》
1、招标编号:[350303]zhx[GK]2018006 2、项目名称: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局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台柜等采购与安装货物类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气相色谱仪 | 是 | 1(台) | 432000 | 1-2 | 超高效液相色谱仪 | 是 | 1(台) | 538000 | 1-3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否 | 1(台) | 50000 | 1-4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是 | 1(台) | 490000 | 1-5 | 原子荧光光度计 | 否 | 1(台) | 113000 | 1-6 | 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 | 否 | 1(台) | 19000 | 1-7 | 荧光增白剂检测仪 | 否 | 1(台) | 4000 | 1-8 | 百分之一电子天平 | 否 | 1(台) | 600 | 1-9 | 万分之一天平 | 否 | 1(台) | 8000 | 1-10 | 超纯水处理器 | 否 | 1(台) | 25000 | 1-11 | 旋转蒸发仪 | 否 | 1(台) | 9000 | 1-12 | 氮吹仪 | 否 | 1(台) | 8000 | 1-13 | 除湿机 | 否 | 4(台) | 12000 | 1-14 | 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 | 否 | 1(台) | 3300 | 1-15 | 箱式电炉 | 否 | 2(台) | 16000 | 1-16 | 电热板 | 否 | 2(台) | 7600 | 1-17 | 磁力搅拌器 | 否 | 1(台) | 3000 | 1-18 | 样品粉碎机 | 否 | 1(台) | 8000 | 1-19 | 低速大容量离心机 | 否 | 1(台) | 7000 | 1-20 | pH酸度计 | 否 | 1(台) | 2500 | 1-21 | 瓶口移液器 | 否 | 5(台) | 20000 | 1-22 | 冰箱(保温) | 否 | 1(台) | 3000 | 1-23 | 温湿度计 | 否 | 6(台) | 600 | 1-24 | 空气发生器 | 否 | 1(台) | 5000 | 1-25 | 氮气瓶(气瓶+气体+减压阀) | 否 | 1(套) | 1800 | 1-26 | 氩气瓶(气瓶+气体+减压阀) | 否 | 2(套) | 3600 | 1-27 | 乙炔气瓶(气瓶+气体+减压阀) | 否 | 1(套) | 2300 | 1-28 | 氢气发生器 | 否 | 1(台) | 5000 | 1-29 | 标准通风柜 | 否 | 4(台) | 64000 | 1-30 | 移液枪(架) | 否 | 2(套) | 12000 | 1-31 | 超声波清洗器 | 否 | 1(台) | 3800 | 1-32 | 冰柜 | 否 | 1(台) | 3000 | 1-33 | 彩色激光多功能打印机 | 否 | 1(台) | 8700 | 1-34 | 台式电脑 | 否 | 2(台) | 8000 | 1-35 | 笔记本电脑 | 否 | 1(台) | 5000 | 1-36 | 空调 | 否 | 9(台) | 45000 | 1-37 | 投影仪 | 否 | 1(台) | 9000 | | 1955800 | 39116 | 2 | 2-1 | 实验业务用房装饰 | 否 | 1(项) | 294527 | 2-2 | 实验室台柜等采购与安装 | 否 | 1(批) | 281844 | | 576371 | 11527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节能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第 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第 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详见招标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包:2 明细 | 描述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04-23 18:25 报名截止时间:2018-05-15 10:30 9、投标截止时间:2018-05-15 10: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05-15 10:30,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局 地址:涵江区塘北山巷28号 联系人姓名:黄梅霞 联系电话:13859883677 采购代理机构: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圳路与八二一北街交叉口帝源首座1902 项目联系人:陈清霞 联系电话:13950726899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04-23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包:1 明细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包:2 明细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3.217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23日 18:50 至 2018年05月15日 10: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5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15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预算内
来源:福建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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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设备 资格 实验室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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