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中国福利会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奉贤院区代建管理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来源:十环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2)投标人必须是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公共建筑类代建单位名录入围单位。(3)近三年内未发生过违纪违规行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专业素质,且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齐全完善。(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福利会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奉贤院区代建管理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424-495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H-2018-招-156) 3、预算编号:00-17-4557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中国福利会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奉贤院区代建管理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的全过程实施策划、组织、协调、管理,并进行有效的目标控制,包括投资控制、进度和计划管理、质量管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发包与采购管理、合同管理、信息(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管理项目各参建单位的活动,协调、处理与项目有关各方的利益冲突和各项具体工作;代理建设单位办理的交办相关手续,履行现场必须和必要的签字确认手续; 5、交付地址:奉贤区金汇镇 6、交付日期:自项目开始至项目结束 7、采购预算金额:6590000.00元(国库资金:659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4-25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5-04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彩色扫描件3、税务登记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具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6、“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4-25 16:00:00至2018-05-03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并于2018年4月25日至5月4日上午9:30-11:00,下午13:00-16:00时(北京时间),携带上述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前往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443号荣科大厦20楼进行现场报名初审,报名初审合格的单位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参与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递交资料及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上传资料的,或未到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进行报名初审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5-16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5-16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打浦路443号荣科大厦20楼 2、开标地点:上海市打浦路443号荣科大厦20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投标人应派遣授权代表自行携带电脑、数字证书(CA证书)、 3G/4G上网卡等前来参加开标会,并签到以示出席。2)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出席需携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开标时,若投标人违反《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中国福利会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衡山路910号 |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443号20楼 | | | 邮编:200030 | 邮编:200023 | | | 联系人:赵曙 | 联系人:金晶 | | | 电话:18017316113 | 电话:18201742011 | | | 传真:64472504 | 传真:609327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