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4月25日卢氏县林业局于上午发布卢氏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4月25日 |
| 时间:2018-04-25 06:5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卢氏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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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卢氏县林业局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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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4月25日卢氏县林业局于上午发布卢氏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4月25日
一、招标条件卢氏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已由卢氏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卢氏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卢氏县林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二、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1、项目名称:卢氏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2、项目编号:三卢采购(2018)159号;3、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南省卢氏县,涉及东明镇、官道口镇、沙河乡、横涧乡、五里川镇、潘河乡、范里镇、杜关镇、朱阳关镇、徐家湾乡、官坡镇、木桐乡、双龙湾镇、文峪乡、狮子坪乡共15个乡(镇);4、项目概况:项目建设规模72348.0亩,其中:新造林27758.9亩,改培44589.1亩。新造林中,核桃18228.9亩,花椒9530.0亩;改培中,补植核桃17357.7亩,复壮核桃7531.2亩,高接换优核桃19700.2亩;根据基地建设需要配置必要的基础设施设备,具体包括:水电配套设施:蓄水池19个,水窖78个,管道39千米,水泵24台,变压器24套,供电线路72千米;管护设施:护林房54座,护林标志牌200个;作业道路:44千米。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三、采购需求1、总投资金额:约为人民币50591.61万元。| 项 | 金额(万元) | 占比 | 备注 | | 营造林工程费 | 26493.54 | 52.37% | | | 基础设施配套费 | 3967.80 | 7.84% | | | 土地流转费 | 新造林地 | 2187.47 | 4.32% | | | 现有林地 | 7357.20 | 14.54% | 含地上现有林 | | 其他费用 | 2856.47 | 5.65% | | | 基本预备费 | 2143.12 | 4.24% | | | 建设期利息 | 5586.00 | 11.04% | | | 总投资 | 50591.61 | 100.00% | | 2、项目全生命周期:25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22年);3、运作模式:本项目采取PPP模式运作,具体运作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4、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四、申请人资格要求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资产与资本: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80%的投融资能力(企业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的贷款意向书或授信额度证明,或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4、申请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后,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5、本项目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6、申请人不包括卢氏县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按照国办发(2015)42号文件的规定,对于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现代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本项目;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五、资格预审审查方法1、资格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2、本项目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和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参与投标。六、资格预审报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他要求1、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25日至2018年05月02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到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大厅报名。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1)申请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具有企业注册地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后,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要求证明文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4、2015、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要求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已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申请人书面声明,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3)资产与资本: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80%的投融资能力(企业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的贷款意向书或授信额度证明,或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4)本项目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5)满足国办发(2015)42号文件的规定(如是,以网页截图加盖申请人公章为准);注:(1)此项目为电子化试点项目,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申请人(潜在投标人)须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smxgzjy.org)上进行注册,注册操作手册和网上报名操作手册,请查看此公告附件。网上和现场同时报名成功,方视为有效报名。报名阶段,供申请人无需办理CA数字证书。申请人现场报名时除需应提供以上原件外,另需提供本项目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函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2)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提供3套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另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套,用于卢氏县检查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资料使用。(3)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格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3、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资格预审文件。七、申请文件的递交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05月17日10时00分。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为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收。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九、联系方式采购人:卢氏县林业局地 址:三门峡市卢氏县解放路中段联系人:吴向东联系电话:13938127231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A1202室联系人:马 震联系电话:0371-65585905
来源:河南卢氏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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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资格 卢氏县 设备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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