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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东丽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2018(2018)年印刷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4月26日
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受天津市东丽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市东丽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2018年印刷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2018年印刷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PYGP-2018-Z-023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柴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2-8839112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市东丽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一纬路8号 联系方式:辛老师 022-248417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22-88391127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4号楼1912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6或2017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供2018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4月27日 09:00 至 2018年05月0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4号楼1912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柴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2-88391127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19.6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需携带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文件为电子版文件,请投标人携带U盘或移动硬盘拷贝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3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04月27日 09:00 至 2018年05月0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05月10日 14: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0日 14: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4号楼1912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5月10日 14: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4号楼1912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涉及货物类的加此条)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涉及货物类的加此条)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天津市东丽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2018年因工作业务需要,有业务用印刷品的需求,印刷品主要是业务单据,因需求量比较大,零散采购不利于节省开支,故进行统一采购。
来源:天津天津市东丽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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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谈判 项目 东丽区 河西区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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