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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4月27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长沙支队于下午发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长沙支队副食品集中采购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4月27日
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长沙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长沙支队副食品集中采购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长沙支队副食品集中采购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HNWJ-2018041302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仇、王颂飞 项目联系电话:0731-89968309、852137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长沙支队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雷锋大道159号 联系方式:管助理 0731-8532111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肖仇、王颂飞 0731-89968309、85213733 代理机构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基本资格条件:(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其他说明:(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投标人具有实行了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复印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1.2特定资格条件: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27日 09:53 至 2018年05月0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8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18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1、项目内容: 1.1总预算金额:2010.00万元,其中1005.00万元/年,定点两年。 1.2定点供应商数量:3家 。 1.3定点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二年,合同半年一签。 1.4具体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 2、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2.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 5 月 7 日,每日上午 8:30 时到 12:00 时,下午 14:30 时到 17: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法人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报名;授权委托人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方可报名。 2.2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武警物资采购网(http://www.capfp.cn/default.jsp)、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wjzb.com/)上发布。 2.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4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3.1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5 月 18 日 14时3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3.2 开标时间:2018年 5 月 18 日 14时30分。 3.3 开标地点: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 3.4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投标保证金: 4.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 400000.00元; 4.2缴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缴入如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 账户名: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长沙岳麓山支行 账 号:8111601011900231155 4.3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项目适用应执行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推广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等政府采购政策。
来源:湖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长沙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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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长沙 湖南 资格 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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