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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5月02日澜沧县民政局于下午发布澜沧县民政局救灾粮食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5月2日
澜沧县民政局救灾粮食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澜沧县民政局救灾粮食采购项目二次澜采计(2018)03042号已经获得财政部门的批准,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澜沧县民政局委托,现就澜沧县民政局救灾粮食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LC(2018)GK004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来源:十环网==》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采购项目名称:澜沧县民政局救灾粮食采购项目二次 1.2采购项目编号:LC(2018)GK004号 1.3采购内容、范围: 稻谷285714公斤。(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对所投项目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1.4预算资金:800000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来源:十环网==》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6完成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谈判申请人必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谈判申请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报价(即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应有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内容)。 2.3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4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5投标人具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2.6投标人具有《粮食收购许可证》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7本次采购货物为国产产品。 2.8投标人需在澜沧县各乡镇设有仓库,能够保证全县救济粮的储存安全(提供证明材料)。 2.9投标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报名及询价文件的领取 3.1报名要求 3.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5月02日至2018年05月09日17时30分,登录“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39.129.176.164:8001/)”网上,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审核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CA密钥在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4175窗口(普洱市思茅区北部区新政务服务大楼4楼)办理。(CA办理联系电话——座机:0879-2130262 移动座机:15758229011) 3.1.2凡网上报名成功者请于 2018年05月02日至2018年05月09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 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澜沧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澜沧县温泉路16号政务中心二楼)确认报名。报名时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件供审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一份。 3.2 投标人须取得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密钥,在获取时间内凭CA密钥登录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每个项目所含格式(.zczb)的招标文件及资料。 3.3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年05月02日至2018年05月09日17时30分,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询价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标书下载免费。 3.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5★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见本公告4.1条款) 3.6投标人,投标时完全相应招标文件要求,要完全符合参数要求,如不符合参数要求或者低于参数,予以废标处理。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8年06月04日09:00时(北京时间)。地址:澜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澜沧县温泉路16号)。 4.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4.2.1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39.129.176.164:8001/,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2.2现场递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1份)及纸质投标文件(2份)(注:纸质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纸质存档使用,不做唱标及评标使用)。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4.3 本项目为澜沧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项目,评标时将采用电子评标。 4.4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专用电子文件编制工具进行编制。 4.5★请供应商务必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服务系统成功打印回执”到开标现场。 4.6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澜沧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不提供电子标投标文件制作、上传等咨询服务。投标人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等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400-9618-998 地址:普洱市新政务服务中心4楼 403室。或者请到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http://39.129.176.164:8001/)点击【在线培训】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的学习。 4.7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澜沧县民政局 联系人:奎师 联系电话:13987913488 地 址:澜沧县城 代理机构:澜沧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澜沧县温泉路16号政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李宁娜 电话:0879-7544117 传真:0879-7233648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澜沧县财政局 地址:澜沧县勐朗镇水库东路 联系电话:0879-7233896
来源:云南澜沧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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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沧县 电子 项目 粮食 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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