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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03日南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下午发布南安市城区除四害药品采购公开招标公告5月3日

时间:2018-05-03 10:5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南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93064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福建南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关于:2018年05月03日南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下午发布南安市城区除四害药品采购公开招标公告5月3日的信息
来源:福建南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南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5月03日南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下午发布南安市城区除四害药品采购公开招标公告5月3日

  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南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安市城区除四害药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南安市城区除四害药品采购

项目编号:QZKDZB184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2869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南安市溪美

联系方式:黄女士 :0595-689918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蔡先生:0595-22286909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10号(市水电综合大厦)三楼北半部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南安市城区除四害药品采购:一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3.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4.属农药范围内的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农药登记证及农药标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03日 09:24 至 2018年05月1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10号(市水电综合大厦)三楼北半部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请于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及发售时间内至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24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24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10号(市水电综合大厦)三楼北半部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合同包一)壹拾伍万陆仟元整(¥:156000.00元);(合同包二)壹拾陆万壹仟元整(¥:161000.00元);(合同包三)壹拾柒万捌仟元整(¥:178000.00元);(合同包四)壹拾肆万元整(¥:140000.00元);凡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谈判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10号(市水电综合大厦)三楼北半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账 号:35001652490052528271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286909
电子邮箱:qzkd2015@163.com

传 真:0595-22868107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0.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0.2节能产品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指列入财政部、环保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的产品。其中:

(1)节能清单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未列入节能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范围。节能清单中的产品,其制造商名称或地址在清单执行期内依法变更的,经有关认证机构核准并办理认证证书变更手续后,仍属于节能清单的范围。节能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应与节能清单所列性能参数一致,否则不属于节能清单的范围。

(2)环保清单所列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未列入环保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优先采购的环境标志产品范围。环保清单中的产品,其制造商名称或地址在清单执行期内依法变更的,经有关认证机构核准并办理认证证书变更手续后,仍属于环保清单的范围。环保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应与环保清单所列性能参数一致,否则不属于环保清单的范围。

(3)对于同时列入节能清单和环保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4)在财政部会同上述国家部委调整公布最新一期节能或环保清单通知发布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采购活动,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期数执行。在发布之后开展的采购活动,按照最新一期执行。

10.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来源:福建南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政府   计算机   生产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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