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6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巡查考勤(上午公告)系统建设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5月3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2016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巡查考勤系统建设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来源:十环招标网==》
格尔木创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格尔木市林业局委托,拟对2016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巡查考勤系统建设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单位名称:格尔木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9-8412752 |
本公告同时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格尔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经济信息网》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