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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5月04日中共长春市委机关幼儿园于下午发布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春市委机关幼儿园教学楼改扩建工程公开招标公告5月4日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共长春市委机关幼儿园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春市委机关幼儿园教学楼改扩建工程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春市委机关幼儿园教学楼改扩建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M-2018-04-1068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若冰 项目联系电话:0431-878888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共长春市委机关幼儿园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东朝阳路206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431-88925904-888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若冰0431-8788882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委机关幼儿园教学楼改扩建工程,已由长春市自筹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建设。招标编号:JM-2018-04-10683,项目业主为中共长春市委机关幼儿园,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共长春市委机关幼儿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委机关幼儿园教学楼改扩建工程; 2.2 招标范围:教学楼改扩建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改造面积: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工程建设地点:中共长春市委机关幼儿园; 2.5计划工期:2018年06月1日~2018年07月01日(工期:3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15年-2017年)完成过一项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状况不亏损,应出具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5、2016、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具有2017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17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3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无在建工程; 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需提供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社保部门出具的(开具近三个月的)加盖鲜章的社会保险证明且提供查询网址备查(含人员的身份证号和个人编号)或社保部门官网打印带有二维码的社保证明(含人员的身份证号和个人编号),现场验证。 3.7提供建设项目或营业执照所在地监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通过二维码验证)。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9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10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11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 05 月07日至2018 年 05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 8:30 至11:30 时,下午13:00 时至 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外埠企业备案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出具(近三个月的)加盖鲜章的社会保险证明,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8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05 月 28 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招标控制价:¥398.5073万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日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共长春市委机关幼儿园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东朝阳路206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431-88925904-8885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王若冰 联系电话:0431-87888828 监督举报电话: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0431-89865657 2018年05月07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15年-2017年)完成过一项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财务状况不亏损,应出具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5、2016、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具有2017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17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3.3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无在建工程;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3.6需提供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社保部门出具的(开具近三个月的)加盖鲜章的社会保险证明且提供查询网址备查(含人员的身份证号和个人编号)或社保部门官网打印带有二维码的社保证明(含人员的身份证号和个人编号),现场验证。3.7提供建设项目或营业执照所在地监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通过二维码验证)。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9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3.10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3.11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98.507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07日 08:30 至 2018年05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文本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28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28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来源:吉林中共长春市委机关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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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长春 幼儿园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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