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联盟街道办事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展板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1投标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联盟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盘龙区联盟街道办事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展板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1.2招标概况 1.2.1招标编号:F5300000000618001176 1.2.2招标范围及内容:盘龙区联盟街道办事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展板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招标需求及技术要求”。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来源:十环网==》
1.2.3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99.2131万元。 1.2.4项目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具体内容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1.2.5质保期:不少于5年。 1.2.6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联盟街道办事处,用户指定地点。 1.2.7本项目不得分包。 1.2.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供应商的信用记录,由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1.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中标人应按《关于印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昆监管联发【2014】3号)的规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