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交通运输局净园路工程监理服务采购A[2018]项目的有关通知5月4日
有关问题通知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80506项目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来源:十环招标网==》 我中心于近日将电子政府采购系统搬迁至华为云平台,在搬迁过程中出现了部分功能问题,排查过程中发现转化为谈判响应文件出现了格式问题,于2018年5月3日晚,己修复。请各供应商重新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制作响应文件,否则谈判无效。 如仍出现格式转化等技术问题,请供应商与技术方联系,联系电话:15754591835、13351190850。 所有事项请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执行。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5月3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