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5月04日平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上午发布平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平凉市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暨市药品检测、环境监测综合实验楼建设项目实验室设备、材料、地下室装修装饰及安装工程采购项
平凉市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暨市药品检测、环境监测综合实验楼建设项目实验室设备、材料、地下室装修装饰及安装工程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金诚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平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平凉市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暨市药品检测、环境监测综合实验楼建设项目实验室设备、材料、地下室装修装饰及安装工程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文件编号:GSJCZ-ZB2018-001 二、采购内容: 包号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第一包 | 实验室台柜 | 项 | 1 | 实验室通风系统 | 项 | 1 | 四层食品检测微生物室净化 | 项 | 1 | 六层环境监测无菌室净化 | 项 | 1 | 八层药品检测微生物室净化 | 项 | 1 | 实验室供气系统 | 项 | 1 | 实验室上下水管路及污水处理系统、纯水管路 | 项 | 1 | 第二包 | 地下室装修装饰及安装工程 | 项 | 1 | 注:各包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
三、预算资金 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721.2万元,第一包:543万元;第二包:178.2万元。(投标人报价高于预算价视为无效投标)。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采购需求 1.平凉市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暨市药品检测、环境监测综合实验楼主体工程已完成,现需就实验室建设所需设备、材料、地下室装修装饰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包,每个包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人。 3.第一包中标人需在中标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将全部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验收。 4.第二包中标人需在中标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完成所有工程供采购人验收。 5.投标人提供的所有商品或服务均需为合格及以上质量标准的产品,生产工艺或工程质量须符合同行业的相关国家标准,所有货物或工程由监理单位按照标准规范进行验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2.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供应商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第二包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时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为准)。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5月04日00时00分00秒至2018年05月10日23时59分59秒(不含节假日),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报名并免费下载采购文件(首次参加投标者,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报名,具体登录方式详见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关于增加电子交易系统用户登录方式的通知》)。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05月25日15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21 0201 8309 1000 1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平凉西关支行 开户行地址:崆峒区西大街 144 号(西门口人民会堂隔壁) 1.投标人第一次投标报名时必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并携带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审核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时登记的单位名称及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 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所投标项目标段(包)对应的投标“登记号”,每个标段(包)对应的投标“登记号”为投标人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发送至投标人手机短信中的8位数字的投标“登记号”。 4.投标人投两个标段(包)的,应按每个标段(包)逐笔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对应标段(包)的投标“登记号”。 5.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广成路35号 联系人:胡 鹏 电 话: 0933-4165321 代理机构:甘肃金诚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兴北路人保大厦四楼 联系人:杨永强 电 话:18909336066 监管部门:平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西大街61号 联系方式:0933-8230771
来源:甘肃平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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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中标 甘肃 实验室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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