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5月06日天津市急救中心于上午发布急救中心救护车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0615-184118010283)公开招标公告5月6日 |
| 时间:2018-05-06 06:2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天津市急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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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天津市急救中心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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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5月06日天津市急救中心于上午发布急救中心救护车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0615-184118010283)公开招标公告5月6日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 | 天津市急救中心救护车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0615-184118010283)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急救中心 委托,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急救中心救护车购置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急救中心救护车购置项目 2.项目编号:0615-184118010283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1.供货要求:监护型救护车25辆2.交货时间(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3.交货地点:用户所在地 | 第1包 | 否 | 2,000 | 2,000 | 医疗车 | 舱内尺寸(mm):长≥3400mm、宽≥1700mm、高≥1600mm | 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明细:投标产品整车不接受进口产品,基型车接受进口产品 三、项目预算 200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为有合法经营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供应商。具体要求如下: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供应商在中国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为三证合一,需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具备车辆销售资质或是汽车改装资质;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报告(含报表),或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5.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连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及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第三方证明资料)6.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没收、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的状态;投标人近三年来没有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有关的严重违法行为和牵涉重大经济诉讼案。(须提供书面承诺原件并加盖公司公章)。7.供应商需提供如下内容承诺函,加盖公章(原件)。承诺所投的投标产品整车在交付前必须是已列入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救护车”车型。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主体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登记信息,对查询结果中涉及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继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以截屏方式留存包括网站地址、名称和查询信息的显示结果及查询时间等,由查询人员在截屏纸质文件上标注查询时间并签字或盖章,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9.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加盖公章(原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注:以上证件须经年检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05-04 到 2018-05-11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1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从2018年5月4日起至2018年5月11日每天上午9:00时-11:30 时,下午2:00时-4: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无法办理购标手续,未现场办理手续的投标单位没有资格参加投标。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2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5-25 09:30 2.开标时间: 2018-05-25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1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周先生 于先生 房女士 2.联系方式:022-23556623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急救中心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华龙道15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李工 :022-24329706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556623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急救中心、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救护车25辆(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采购文件下载 283招标文件.docx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5月4日 |
来源:天津天津市急救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购置 采购 政府采购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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