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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海丰县公用事业局海丰县城海丽大道改(中午发布)造工程(一期)国防光缆迁改项目竞争性谈判5月7日
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海丰县公用事业局 的委托,拟对 海丰县城海丽大道改造工程(一期)国防光缆迁改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招标投标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21-201804-184001-0020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丰县城海丽大道改造工程(一期)国防光缆迁改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90,000 四、采购数量:1宗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②基于该迁改项目迁改后必须保证与原国防部门埋设的国防光缆在技术参数、规格型号、运行标准等一致性及匹配性,在确定预中标(成交)供应商后,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取得原国防部门技术支持的证明材料;③为保证该迁改项目迁改后能顺利与原国防部门埋设的国防电缆接入为整体,保证国家国防安全要求,在确定预中标(成交)供应商后,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取得原国防部门同意接入的承诺书或意向书;④为保证该迁改项目全面满足国家国防通信技术要求,在项目竣工验收前3天内必须经国家国防技术部门验收合格并提供国防技术部门验收技术意见书。 以上项目需求如中标供应商不能满足或履约达不到规定要求,采购人将按照《合同法》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给予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理,一切后果将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介绍信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的被委托人应同时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期内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前一段时间内(近3个月或以上)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前一段时间内(近3个月或以上)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项目负责人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或通信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及身份证复印件;②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及身份证复印件;③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及身份证复印件;④拟投入的其他技术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6)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或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资质丙级以上(含丙级),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3.采购人将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7】第1号文)要求,对登记报名的供应商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自公告发布起始日前十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25号)要求,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者、重点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谈判的资格。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自行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具体注册步骤:进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用户登陆-立即注册-供应商-注册成功。 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登记报名,同时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及人员劳动合同、社保和身份证原件备查。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 年05 月07 日 至 2018 年 05 月 09 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05 月11 日14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8 年05 月11 日14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5 月 07 日 至 2018 年 05 月 09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周宇丰 | 联系电话:0660-6859128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余先生 | 联系电话:0660-6856838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 |
| (三)采购人:海丰县公用事业局 | 地址:海丰县城红城大道西县公路局四楼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6日
来源:广东海丰县公用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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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谈判 询价 海丰 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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