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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5月07日黑龙江省绥化高速公路管理处于下午发布绥化高速公路管理处2017年高等级公路小修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5月7日
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绥化高速公路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黑龙江省绥化高速公路管理处2017年高等级公路小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十环招标网提示:招标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化高速公路管理处2017年高等级公路小修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DY-180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鹏 项目联系电话:1868685334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绥化高速公路管理处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 联系方式:吕鹏1868685334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先生0451-55576105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 标段 | 起讫桩号 | 估算价 | 主要工程内容 | 1 | A1 | 下行K303+300-K307+000;K299+000-K302+000;K310+000-K313+000,下行K299+000-K302+000;K310+000-K313+000 | 282.0894万元 | 复合封层、微表处工程施工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A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不良业绩;业绩要求近五年(指2013年1月1日至今):A1标段:独立完成至少3个单项合同在500万元及以上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含高速公路路面大、中修,改(扩)建工程);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的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未列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的施工企业提出投标申请。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以上所完成工程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3.3投标人在最近一个年度信用评价为D级的不得参与投标;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5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要求投标人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应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经查询有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6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省军区政治部等32家单位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黑高法[2017]7号)文件,本次招标将对列入“信用龙江网、政务网”等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单位)限制投标。3.7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黑龙江”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2.089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07日 09:00 至 2018年05月11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一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信用评价网上截图、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2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2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绥化高速公路管理处2017年高等级公路小修工程项目已由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以黑高管发【2018】99号进行批复。项目业主为 黑龙江省绥化高速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2018年省财政资金计划,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黑龙江省绥化高速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黑龙江省绥化高速公路管理处2017年高等级公路小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绥化高速公路负责管养的公路全部为高速公路,累计里程达到310.288km,具体情况为:1、鹤哈高速(G1111)绥哈段(K368+089-K456+390)88.301km;2、鹤哈高速(G1111)庆绥段(包括绥化环城高速)(K291+501-K371+648)81.487km;3、绥北高速(S401)绥化至北安界(K0+000-K140+500)140.5km。全线互通区12处,互通区匝道公里数为46.088km。 2.2建设地点及规模: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需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及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10】65号的相关规定: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安全要求:安全无责任事故。 2.5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8年6月1日,交工日期2018年7月31日,总工期61日历天。 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5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至15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6.1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考察。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在收到澄清与修改后于24小时内向招标代理发送回执确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上发布。 8.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上进行公示。 将公示以下内容: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黑龙江省绥化高速公路管理处纪检监察室电话:0451-55228464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A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不良业绩;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财务最低要求: 1、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得少于申请合同段估算价的70%; 2、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总和不得少于所有申请合同段估算价总和的15%。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业绩要求近五年(指2013年1月1日至今): A1标段:独立完成至少3个单项合同在500万元及以上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含高速公路路面大、中修,改(扩)建工程);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的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未列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的施工企业提出投标申请。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媒体曝光或被有关部门处罚; 3、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4、在最近三年中,投标人不得存在在交通运输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黑龙江省其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处于处罚有效期或通报批评的情况。 5、没有被交通运输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而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6、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7、本次招标不接受最近一个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申请人进行投标。 8、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黑龙江”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依据黑高法【2017】7号文件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以上材料需要投标人出具关于信誉的承诺函,承诺书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10、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开具时间应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的近三年内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经查询有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道路桥梁相关专业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10年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2个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企相符,且建造师注册信息能在相关网站查询。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道路桥梁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10年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2个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的总工程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以其财务能力中过去三年(2015-2017年)的年平均营业额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的方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7.4 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6 项要求。 | |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①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② (10)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 100分) | 评标价:10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在以下范围内的,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范围为: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含本数值)至最高投标限价乘以系数0.9后的数值(含本数值)。 当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均不再该范围内时,则评标价平均值为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乘以系数0.9后的数值。 (3)评标基准价D的确定: a.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一定的浮度K后的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b.评标基准价D在评标过程中保持不变。 (4)降低幅度K值的确定: a. 降低幅度K在第二次开标现场确定,由现场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在监督人监督下在1%、1.2%、1.4%、1.6%、1.8%、2.0%、2.2%、2.4%、2.6%、2.8%、3.0%十一个值中现场随机抽取。 b.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位小数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2.4 | 评标价 | 100 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 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 2。 其中:E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本次招标 E1=2; E2=1。 | 评标办法前附表内容与评标办法正文不一致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内容为准。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来源:黑龙江黑龙江省绥化高速公路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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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绥化 工程 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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