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5月07日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于下午发布2018年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比较试验承接资格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GZXF-FW-1801】5月7日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对 2018年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比较试验承接资格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0-201805-104559-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比较试验承接资格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100,000 四、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子项号 | 子项金额 | 比较试验所含商品类别 | 比较试验时间 | 1 | 50万元 | 蚕丝被、按摩仪、智能烹饪机 |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 2 | 60万元 | 儿童座椅、婴幼儿牙胶、食品突发性项目 |
简要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本项目为资格供应商项目,投标人首先需经过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各子项排名靠前的投标人获得优先选择该子项中标志愿的权利,成功选取中标志愿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所投服务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指标的要求。详细要求及执行标准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招标投标法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来源:十环网==》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主体方(牵头人)及成员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必须具备计量认证CMA证书(有效期内); 4.子项2中“食品突发性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证CMAF/CMA证书(有效期内); 5.应具备与测试商品质量工作相适应的测试条件和能力;(提供实验室照片及曾经完成测试任务的合同。) 6.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内)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见参考模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主体方(牵头人)及成员均须提供。】 7.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主体方(牵头人)及成员均须符合要求;(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在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仅限于含主体方(牵头人)在内不超过2个成员,并需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9.备注: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财务报告。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主体方(牵头人)及成员均须提供。)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拟投入设备设施配置表和相应人员名单、学历和职称证明复印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主体方(牵头人)及成员均须提供。) 5)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主体方(牵头人)及成员均须提供。) 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主体方(牵头人)及成员均须提供。) 7)提供计量认证CMA证书(有效期内); 8)子项2中“食品突发性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证CMAF/CMA证书(有效期内); 9)具备与测试商品质量工作相适应的测试条件和能力;(提供实验室照片及曾经完成测试任务的合同。) 10)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主体方(牵头人)及成员均须提供。) 11)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主体方(牵头人)及成员均须提供。) 1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提供含主体方(牵头人)在内不超过2个成员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复印件。(原件核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5月08日 至 2018年05月28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29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开标时间:2018年05月29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5 月 08 日 至 2018 年 05 月 1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周小姐 | 联系电话:020-32315557,32315530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郭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821866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侨林街47号3001 |
| (三)采购人: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 | 地址:广州市较场东路5号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7日 ??
来源:广东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资格 广东 电子 设备
上一篇: 2018年05月07日广州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于下午发布广州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消防维保服务及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5月7日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广东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