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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5月07日临江市万泽城市投资有限公司于下午发布临江市万泽城市投资有限公司临江市大湖煤矿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临城新城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锅炉采购)公开招标公告5月7日
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临江市万泽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临江市大湖煤矿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临城新城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锅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临江市大湖煤矿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临城新城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锅炉采购) 项目编号:LNFYZBDL-JL18-126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邱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431-8080234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临江市万泽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临江市临江大街278号 联系方式:田年辉137044967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经理 邱经理 代理机构地址: 0431-80802349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临江市大湖煤矿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临城新城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锅炉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江市大湖煤矿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临城新城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审批字[2014]11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临江市万泽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锅炉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来源:十环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江市大湖煤矿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临城新城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锅炉采购)。 2.2 招标编号:LNFYZBDL-JL18-126C。 2.2 供货地点:临江市大湖街道。 2.3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50天。 2.4 采购范围:锅炉及相关设备采购。 2.5 质量及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及行业技术标准。 2.6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锅炉生产厂家,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核发的B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具有相应的生产、供货能力和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 近三年 (2015年、2016年、2017年)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3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5月07日至2018年05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到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报名持下列材料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报名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 4.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1.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 4.1.3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协议书; 4.1.4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的财务报表; 4.1.5检察院出具针对本项目在有效期内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按高检会[2015]5号文); 4.1.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1.7银行开户许可证。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专用资料加盖专用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5月30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3850号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及临江市政务大厅信息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江市万泽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临江市临江大街278号 联系人:田年辉 电话:1370449671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3850号 联系人:王经理 邱经理 电 话:0431-8080234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临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8年05月07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锅炉生产厂家,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核发的B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具有相应的生产、供货能力和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2 近三年 (2015年、2016年、2017年)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3.3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07日 08:30 至 2018年05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3850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30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30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3850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来源:吉林临江市万泽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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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工程 搬迁 临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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