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2018)于大庆市东风中学职工通勤车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变更通知5月9日
变更通知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80619项目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应采购单位要求,现对DZC20180619大庆市东风中学职工通勤车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变更,变更内容如下: 1、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五、服务期:2018年5月16日—2019年5月15日。”变更为“五、服务期:2018年5月21日—2019年5月20日”。 2、报名时间变更为: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5月11日17时0分。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8年5月11日17时0分前自助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开标时间变更为:2018年5月15日14时00分(2018年5月15日14时00分前到达大庆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4楼等候区等候签到,否则谈判无效)。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5月8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