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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10日龙游县溪口镇人民政府于下午发布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龙游县溪口镇道路(河道)保洁、垃圾分类收集清运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5月10日

时间:2018-05-10 10:1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龙游县溪口镇人民政府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11434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浙江龙游县溪口镇人民政府 发布关于:2018年05月10日龙游县溪口镇人民政府于下午发布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龙游县溪口镇道路(河道)保洁、垃圾分类收集清运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5月10日的信息
来源:浙江龙游县溪口镇人民政府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龙游县溪口镇人民政府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5月10日龙游县溪口镇人民政府于下午发布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龙游县溪口镇道路(河道)保洁、垃圾分类收集清运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5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管理等有关规定,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龙游县溪口镇人民政府委托,对龙游县溪口镇道路(河道)保洁、垃圾分类收集清运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来源:十环网==》

一、项目编号:ZJYXZFCG2018-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及预算:龙游县溪口镇道路(河道)保洁、垃圾分类收集清运服务采购项目,两年采购预算合计613.7096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网==》

三、采购内容及采购年限:溪口镇范围内的集镇和14个行政村的道路、河道、池塘、沟渠、公厕等保洁、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清运、分类处理等服务,详见《采购项目服务需求》。采购服务年限为2年(合同签定之日起计算)。合同到期后,采购方可根据供应商的考核情况,决定是否再续签一年。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特定条件: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允许从事环境卫生相关作业(物业管理、道路清扫、垃圾清运等)的独立法人。若注册地不在龙游县范围内的,须承诺项目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在龙游县注册分公司,并在溪口集镇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4、关于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①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②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②若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均属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原报价进行评审。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于2018年5月8日至2018年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到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游县荣昌大道147号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伍佰元,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报名或购买标书的行为不能证明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传真等);

3、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事项附后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8年5月29日0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7室(龙游县荣昌广场行政办公楼3楼横道),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5月29日09:30时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龙游县荣昌广场行政办公楼3楼)开标,投标人应当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招标文件发布及下载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xztb.com)

十二、业务咨询:

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15857062966

龙游县溪口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姜先生 15067030748

十三、提交答疑截止时间: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在2018年5月15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概不受理。

十四、答疑回复时间:招标文件的答疑、补充、修改等于2018年5月16日17:00时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布,请各投标人必须自行关注。

十五、其他:

1、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2、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龙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570-7011687)。                         

 龙游县溪口镇人民政府                                 

 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7日

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事项

  温馨提醒:

㈠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通过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保证金自助查询退还系统确认,由本项目(标段)专属识别码自动关联至项目(标段)。  

步骤①按要求填写识别码汇款→②通过专属识别码关联项目(标段)→③打印投标保证金查询记录表装订入谈判文件(已关联成功的可查询打印,未成功关联的无法查询打印)

㈡因涉及后续谈判文件制作,请各投标人提前3天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免影响谈判文件制作进度。

㈢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步骤和要求操作而导致①保证金无法关联项目(标段)的,②谈判文件中无投标保证金查询记录表的,均取消投标资格,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交付方式:电汇/网上银行(必须从投标单位账户汇出,拒绝现金方式)收款单位(户名):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1000013409698

本项目专属保证金识别码:1525692411

注:上图为汇款样版,投标单位在汇款时必须在用途/附言/摘要/备注等栏中正确填写本项目(标段)专属十位阿拉伯数字识别码(只需十位数字,不得有其他文字字母),否则无法关联本项目(标段)。

因各银行推送信息有别,若出现用途、附言、摘要或备注等多处空白,请都填上识别码,以便中心保证金系统能及时准确关联项目。

一、保证金关联成功:投标供应商在缴纳保证金后必须通过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左侧[采购保证金查询]栏目打印投标保证金查询记录表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作为实质性响应文件放入谈判文件中。  

  保证金关联未成功:投标单位缴纳保证金后,由于各种原因未能与项目(标段)关联的,请到交易中心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栏下载[投标保证金关联申请表]传真至05707261771办理人工关联。关联后上述打印投标保证金查询记录表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作为实质性响应文件放入谈判文件中。

二、保证金递交时间:投标单位必须提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确保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且成功关联项目(标段)。保证金缴纳方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允许以分公司、子公司、个人等其他名义缴纳,否则保证金视同未缴纳。

  投标保证金必须按项目(标段)一次性足额缴纳,若多缴、少缴,多标段混交,系统都将无法确认,保证金视同未缴纳。

三、投标保证金退还:

   (1)在招标过程正常情况下,投标保证金按以下规定退还: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个工作日内,系统原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已缴纳保证金且成功关联项目的,但因各种原因未参与投标的,或评审期间被废标的,其保证金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个工作日内,系统原路退还其单位。

中标人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由系统原路退还。

   (2)遇招标项目有投诉等特殊情况,在特殊情况处理期间,暂缓退还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特殊情况处理完毕,系统按前条规定退还。 

   (3)招标项目中止或流标的,系统将在招标人发布中止或流标公告后三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重新招标的项目重新分配识别码,投标单位必须重新按要求缴纳,并重新打印投标保证金查询记录表。

   (4)投标单位在参加投标过程中,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招标文件规定,出现不予退还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根据采购监管部门通知,系统不再退还给投标单位。 

   (5)若企业名称、开户信息有变更,请递交相关变更材料。

   (6)投标单位缴纳保证金后,由于各种原因未能与项目(标段)关联的,其保证金的退还请到交易中心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栏下载[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传真至05707261771办理退还手续。

四、其他:交易中心收款后不再采用传统方式向缴款人出具收款收据,同时在交易中心退还保证金时,缴款人也不需要向交易中心提供收款收据。缴款人可通过系统自助查询是否退还。

 其余关于保证金未尽事宜,详见交易中心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栏《关于采购保证金启用自助查询退还系统的通知》。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最终)龙游县溪口镇道路(河道)保洁、垃圾分类收集清运服务采购项目.docx

176.6K


来源:浙江龙游县溪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浙江   中标   工程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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