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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5月11日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卫生院于下午发布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5月11日
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砚山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公开招标,云南城规建筑集团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卫生院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密封投标。 《==招标投标法 请准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源:十环网==》
二、采购概况 2.1项目名称: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2采购编号:YSJYZC(公)2018-11 2.3采购内容: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数量:1台 2.4采购预算价:48万元 2.5采购范围: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数量:1台,技术参数部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来源:十环网==》
注:上述采购物品必须是全新产品,且符合国家质量技术标准相关要求。本次项目为一整包,投标人不得对一个包中的项目进行拆分,少报或多报,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必须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经营范围中能满足本次招标所要求的相关业务; 3.2.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无行贿犯罪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5.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6.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3.7.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2017年);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8年6月1日下午16:00时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到保证金账户,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概不接受。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凭证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开户名称: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砚山县支行 账 号:2506062529021951020 联 系 人:饶志树 联系电话:0876-3132929 五、付款方式及交货时间 1、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70%,余款一年内付清。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请于2018年 5 月 14 日至 5 月 18 日,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报名,逾期采购人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售后不退。 满足资格要求,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的证件及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原件审验后退回):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三证合一需提供新证)(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查询网址:http://gsxt.saic.gov.cn/,打印企业公示信息项中的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网页页面加盖公章)(原件)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 (4)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2017年)(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公司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时间为公告之日后)(原件) (7)投标人的开户许可证(原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密封送到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开标室),不接受邮递、传真或电话投标(注:投标文件上必须注明此次招标采购的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文件请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 6 月 5 日上午 9 时 00分,地点为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开标室)。 八、开标会议时间及地点 1、开标会议时间:2018年 6 月 5 日上午 9 时 00分开标。 2、开标会议地点: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开标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砚山县人民政府四个网站发布,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 采购人: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张丽萍 电 话:0876-3650228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城规建筑集团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昌梅 电话:0876—2613488 传真:0876—2613488 2018年5月11日 附件:1 投标报名函 云南城规建筑集团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从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公告电子稿,并将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参与投标。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全称 | | 投标人开户银行 | | 投标人银行帐号 | | 法人代表姓名 | |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 |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传真和QQ邮箱 | |
请如实填写本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将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开户许可证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亲自到: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报名。 投标人(盖章): 2018年 月 日
来源:云南砚山县维摩乡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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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资格 云南 建筑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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