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5月11日华南理工大学于上午发布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B1栋国际楼五层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5月11日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华南理工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B1栋国际楼五层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七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B1栋国际楼五层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0724-1801C37N144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欢 项目联系电话:1881409939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华南理工大学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南秀村物资大楼附楼二楼评标室(4) 联系方式:胡老师联系电话:020-2223663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20-37860627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四、项目概况: 1. 本项目总投资约270万元(具体以招标控制价数据为准)。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来源:十环网==》
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面积约870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图纸。 3.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20天内。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和招标控制价: 1. 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 各标段招标范围、内容和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该楼层内钢结构工程、金属门窗购置及安装、装饰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其中,天花空调购置与安装不包含在本工程内)。 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 六、资金来源:学校自筹经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5.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的正式职工。小型项目负责人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文)设定。具体原则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7.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并且未被锁定。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2)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反映投标人合格条件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审查。投标人提供的资审资料须内容齐全(包括各证件的年检页或有效期页面),并确保各项资料均在有效期内。如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有需要提供原件查验,投标人应能及时提供原件核对(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二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11日 09:00 至 2018年05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购标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购标室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0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0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南秀村物资大楼附楼二楼评标室(4)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8年5 月 10 日至2018年 6 月 1 日9时30分。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购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 2018年 5 月 11 日至2018年 5 月 17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为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各投标申请人应按时到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购标室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申请人须凭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本公告附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购买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每套500元,售后不退,由收款单位开具发票。 3. 投标申请人应自行考虑其自身条件是否达到招标公告第十二点投标人合格条件要求以决定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本项目只接受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投标。 注: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 5.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担保肆万元。投标担保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投标担保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九、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8年 6 月 1 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18年 6 月1 日9时30分。 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南秀村物资大楼附楼二楼评标室(4)。 3. 开标时间:2018年 6 月 1 日9时30分。 4.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人发布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以评标时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十、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当天的截止时间前,到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南秀村物资大楼附楼二楼评标室(4)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二、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5.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的正式职工。小型项目负责人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文)设定。具体原则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6.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并且未被锁定。 8.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反映投标人合格条件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审查。投标人提供的资审资料须内容齐全(包括各证件的年检页或有效期页面),并确保各项资料均在有效期内。如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有需要提供原件查验,投标人应能及时提供原件核对(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二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招标人同时发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只提供电子版)。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 十四、中标候选人结果将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mgitc.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中标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mgitc.com)公告。 十五、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单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十六、本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省统一计价依据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七、潜在投标人和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内容如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投诉受理部门:华南理工大学纪监办公室;受理电话:020-87110195。 十八、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mgit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民营经济报发布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mgit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特别提示: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建筑施工企业不良行为全过程记录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在学校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及实施过程中有如下行为的,将被认定为不良行为,列入学校建筑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学校指定网站进行公布: 1. 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3.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4.中标后未按规定订立书面合同的; 5.不按照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6.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7.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示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 8.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的; 9.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规定的; 10.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的; 11.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12.恶意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的; 13.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或其他对学校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的行为,学校认为有必要列入的。 学校依法可将相关信息用于校内所有项目采购环节,包括但不限于获取采购文件、资格条件、评审因素等。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来源:广东华南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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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工程 安全生产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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