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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5月11日江北区民政局于上午发布江北区民政局所需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第二次)(17C0117)采购公告5月11日
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所需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第二次)(17C0117)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18年5月10日 一、项目号:17C0117采购执行编号:JBZFCG-FS-GK-2017-054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所需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五、项目详情概况 分包号:1 | 分包内容 | 预算金额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所需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分包一)(第二次) | ¥900,000.00 | 9 | 个 | | 分包号:3 | 分包内容 | 预算金额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所需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分包三)(第二次) | ¥500,000.00 | 4 | 个 | | 分包号:4 | 分包内容 | 预算金额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所需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分包四)(第二次) | ¥400,000.00 | 3 | 个 | | 预算金额总计:¥1,800,0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网==》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七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来源:十环网==》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民政部门颁发年检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业务范围须包含跟项目有关的社会工作服务内容(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七、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5月10日 00:00 至 2018年5月30日 14:3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自行下载 方式或事项: 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5月31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8年5月31日 10: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标台(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7号一楼) 九、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18年5月31日 10:10 开标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7号一楼)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北区民政局 采购经办人:李智露 采购人电话:02367562422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 代理机构:重庆市江北区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张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67561407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7号106室 十一、附件 JBZFCG-FS-GK-2017-054(第二次).doc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来源:重庆江北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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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江北区 项目 招标 资格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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