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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5月11日长春市绿园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于上午发布长春市绿园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长春市绿园区保障性住房宜居家园综合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5月11日
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绿园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绿园区保障性住房宜居家园综合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保障性住房宜居家园综合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LY201805-042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伍凤丹 项目联系电话:0431-87061199,1301912304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绿园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万福街991号 联系方式:李晶186431052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伍凤丹0431-87061199,13019123040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A座2003A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市绿园区保障性住房宜居家园综合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LY201805-042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绿园区保障性住房宜居家园综合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长春市绿园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二、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市绿园区保障性住房宜居家园综合改造项目 2.2招标范围和内容:外墙涂料、防盗门、屋面排水管等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4采购预算:249.5672万元 2.5建设地点: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跃进村宜居家园小区 2.6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6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8年8月18日,共75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近三年(2015、2016、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状况良好,无亏损; 3.4近一年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同时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1日至2018年5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1)检查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需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项目经理);(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带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副本);(5)资质证书(副本);(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7)开户许可证复印件;(8)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以上材料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31日13:00时,地点为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C座709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每个标段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绿园区政府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晶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万福街991号 电话:1864310522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伍凤丹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A座2003A 电 话:0431-87061199,13019123040 传 真:0431-87061199 开户名称: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北京大街支行 账 号:35940188000035590 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1日 监管部门: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760503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3.3近三年(2015、2016、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状况良好,无亏损;3.4近一年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同时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9.567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11日 08:30 至 2018年05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C座709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1日至2018年5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1)检查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需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项目经理);(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带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副本);(5)资质证书(副本);(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7)开户许可证复印件;(8)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以上材料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31日 13: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31日 13: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C座709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长春市绿园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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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安全生产 资格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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