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5月14日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上午发布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网络投诉件辅助处理劳务外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5月1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确认书临[2018]863号批准,现就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2018年网络投诉件辅助处理劳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来源:十环网==》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2018年网络投诉件辅助处理劳务外包项目(YHZFCG2018-029)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2018年网络投诉件辅助处理劳务外包项目,包括投诉辅助处理、举报辅助处理、协查处理、咨询处理、数据统计分析、其他与网络投诉举报相关的辅助性工作。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项目预算为871.2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网==》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报名投标。 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4 日至2018年5月21 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30(双休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余杭区南苑街道望梅路9号深川大厦16楼前台)。 3、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余杭区南苑街道望梅路9号深川大厦16楼招标代理部1601室),联系人:单工 联系电话:0571-86320706 18072887619。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通过后当天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现场报名不再发售纸质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 八、报名所需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复核后退回;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如授权委托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 (4)、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的联合体协议原件,联合体协议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注:报名需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前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并在必要时要求提供原件备查。 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的联合体协议原件,联合体协议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九、招标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看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hggzy.com.cn/) 十、投标截止时间与(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截止时间:2018年06月04日13时30分止 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 十一、开标时间与地点(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18年06月04日13时30分 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 十二、业务咨询: 1、采购人: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何主任 联系电话:0571-86352398 2、委托代理: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单成燕 联系电话:0571-86320706 1807288761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中路236号余杭财税大楼 联系人:杜国强,联系电话:0571-89180113,传真:0571-89180113 十三、质疑和投诉: 1、质疑事项: (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3)、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苑街道望梅路9号16楼(深川大厦1601室)。 2、投诉事项: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余杭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电话为0571-89180113。 附件信息: 预发布稿招标文件2018.5.10---2018年网络投诉件辅助处理劳务外包项目(1).doc 309.3K
来源:浙江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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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余杭 项目 网络 外包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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