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乐都区达拉土族乡拉(2018)卡、扎什加村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5月15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乐都区达拉土族乡拉卡、扎什加村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青海恒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海东市乐都区达拉土族乡人民政府委托,拟对乐都区达拉土族乡拉卡、扎什加村环境整治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单位名称:海东市乐都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2-8622757 |
本公告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青海经济信息网三网同时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