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5月17日吉林省吉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四平分公司于下午发布吉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四平分公司四平市垃圾处理场资源化筛分项目--消防水池及综合泵房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公开招标公告5月17日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吉林省吉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四平分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四平市垃圾处理场资源化筛分项目--消防水池及综合泵房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四平市垃圾处理场资源化筛分项目--消防水池及综合泵房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DHZB2018-05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曲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30555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省吉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四平分公司 地址:吉林省吉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四平分公司 联系方式:关经理131668137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曲经理0431--81305552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与福祉大路交汇恒丰国际A座14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内容:消防水池及综合泵房工程; 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十环招标网提示:招标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来源:十环网==》
3.计划工期:2018年6月18日起至2018年11月15日 4.工程地点: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及单体项目地)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5、2016、2017)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2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17日 09:00 至 2018年05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与福祉大路交汇恒丰国际A座1401室) 招标文件售价:¥3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至 2018 年5月 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0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3 时30分至 16 时(北京时间)在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与福祉大路交汇恒丰国际A座1401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人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省企业入吉证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登记的证明材料)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与福祉大路交汇恒丰国际A座14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5、2016、2017)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近三年(2015-2017年度)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职称证或岗位证。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为复印件。查询结果须体现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被授权人。) 5.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办2017【57】号等吉林省相关文件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8.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至 2018 年5月 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0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3 时30分至 16 时(北京时间)在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与福祉大路交汇恒丰国际A座1401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人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省企业入吉证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登记的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图纸2000元,售后不退。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2日09时30分,地点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与福祉大路交汇恒丰国际A座1401室)。 2.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吉林省吉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四平分公司 联系人: 关经理 电 话:13166813703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福祉大路交汇恒丰国际A座1401室 联系人:曲经理 电话:0431--81305552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吉林省吉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四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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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资格 工程 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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