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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18日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下午发布舒城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春秋南路及周边城中村改造地块、城东民营中学地块、县委党校建设项目征迁地块、开发区城中村改造地块)承接主体采购项目招标公

时间:2018-05-18 12:3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31522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安徽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关于:2018年05月18日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下午发布舒城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春秋南路及周边城中村改造地块、城东民营中学地块、县委党校建设项目征迁地块、开发区城中村改造地块)承接主体采购项目招标公的信息
来源:安徽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5月18日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下午发布舒城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春秋南路及周边城中村改造地块、城东民营中学地块、县委党校建设项目征迁地块、开发区城中村改造地块)承接主体采购项目招标公

一、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SZCGS2018-0028

 

发布日期

2018年5月 18日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

舒城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春秋南路及周边城中村改造地块、城东民营中学地块、县委党校建设项目征迁地块、开发区城中村改造地块)承接主体采购项目(第2次)

 

2、采购人

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资金来源

自筹、银行贷款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采购总预算

项目购买服务资金(包含项目资本金、贷款本息、相关财务费用及管理费)的6%

 

2、服务期限

20年

 

3、采购内容

1.本项目为舒城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春秋南路及周边城中村改造地块、城东民营中学地块、县委党校建设项目征迁地块、开发区城中村改造地块)项目承接主体采购。本次棚户区改造共拆迁498户,拆迁面积94478平方米,该项目采取货币补偿、购房券安置或实物安置(包括定向回购),具体方式由被拆迁户自行选择。采购内容为舒城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春秋南路及周边城中村改造地块、城东民营中学地块、县委党校建设项目征迁地块、开发区城中村改造地块)项目承接主体采购,负责该项目的融资,协助房屋登记丈量测算、征地拆迁服务、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服务工作。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来源:十环网==》

2.本次棚户区改造项目总投资约4亿元,其中通过银行贷款约3亿元,自筹1亿元(该部分为项目资本金,由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完成自筹,舒城县人民政府分两年无息返还给中标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来源:十环网==》
 

4、标包划分

本项目为一整包

 

5、质量标准

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国有控股或国有独资的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捌仟万元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承担项目融资或建设(运营)的相关资格和能力;

3.提供投标人近三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投标人无《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规定的失信行为记录(提供无失信行为承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开标时间

 

1、报名时间

自招标公告发布时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自招标公告发布时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由投标人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ggjfwpt.luan.gov.cn/laztb/)上无偿下载,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如未报名或未下载招标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4、开标时间

2018年6月7日9:00分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集中采购机构: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舒城县规划展示中心

地址:

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邮编:

231300

邮编:

231300

 

联系人:

梁先生

联系人:

郭工

 

电话:

0564-8958359

电话:

0564-8568652

 

传真:

传真:

0564-8568651

 

六、备注

 

1、本项目须通过CA锁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CA锁具体办理程序详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办理市场主体诚信库登记核验及CA专用锁流程和所需材料”(网址链接:http://ggjfwpt.luan.gov.cn/laztb/InfoDetail/?InfoID=e42fe2e7-6081-4eaa-85a5-c6a1b80c13b3&CategoryNum=003003)。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办理入库登记并领取CA锁,对未及时办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本项目招标文件均由投标人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ggjfwpt.luan.gov.cn/laztb/)上无偿下载。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如未报名或未下载招标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报名成功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已通过。

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应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7日内(即2018年5月25日17:00前)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在收到质疑后的2个工作日内(即2018年5月29日17:00前)作出回复,所有回复内容将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公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逾期不再受理,视同投标人默认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关于本项目的答疑、补充等内容,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4、投标人须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递交已经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企业投标(预缴履约)保证金管理协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中标单位在项目公示期满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由法定代表人接受采购人(采购人)会同监管机构组织的标后约谈活动。约谈后7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不办理,按照不良行为相关规定处罚。

5、投标人必须遵守《关于将约束投标人相关不良行为条款纳入招标文件内容的通知》的各项规定。

6、投标人处于《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暂行管理办法》(第三次修订)舒公管(2017)5号文件规定的记录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监管机构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七、公告发布媒体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ggjfwpt.luan.gov.cn/laztb/

舒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cheng.gov.cn/

舒城县政府采购网http://www.lazfcg.gov.cn/shucheng/

六安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azfcg.gov.cn/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ahzfcg.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来源:安徽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电子   资格   中标   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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