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泉庄文冠谷有机西红柿及蔬菜大棚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临沂泉庄文冠谷有机西红柿及蔬菜大棚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沂水县泉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施工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临沂泉庄文冠谷有机西红柿及蔬菜大棚工程 2、项目编号:XLZBLY-201804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C-2018-071 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省有关工程验收的合格等级。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来源:十环网==》
4、招标内容及数量: 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施工内容:临沂泉庄文冠谷有机西红柿及蔬菜大棚工程(具体详见清单及图纸) 5、合同估算价:约298万元人民币。 6、工期:70日历天,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7、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 6、遵守和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于北京时间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5月24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12 时 00 分,下午 13时 00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西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2、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单独递交查验): (1)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2017年1月至今,明细准确到个人,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专用票据(2017年1月至今),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4)法人授权委托人、拟投入本项目相关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件、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2017年1月至今,明细准确到个人,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专用票据(2017年1月至今),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5) 企业资信证明或2017全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6)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单(开标前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如有犯罪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前期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以上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所有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临沂泉庄文冠谷有机西红柿及蔬菜大棚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并加盖公章,不论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均不予退还。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时间:2018年6月13日下午14:30 地点: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 七、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交纳(投标企业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于开标前24时汇入以下账户,时间以保证金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账户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临沂泉庄文冠谷有机西红柿及蔬菜大棚工程”,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账号:800003301004600001378 户名: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沂水县泉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沂水县泉庄镇驻地 联系人:丁主任 联系电话:1390539309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齐鲁大厦1216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7854982033 2018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