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延安市安塞区招安镇人民政府易地扶贫搬迁道路工程(一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2018)竞争性谈判公告5月22日
延安市安塞区政府采购中心招安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对易地扶贫搬迁道路工程(一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与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编号:ASZCJT-2018020 三、采购人名称:延安市安塞区招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高志锋 联系方式: 1502981446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延安市安塞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小安 联系方式: 17789267666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数量、简要说明及主要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财政预算 预算资金:2653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投标人需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丙级以上资质(含丙级); 4.投标人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放: 1.发放时间:2018年5月23日至2018年5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00)。 2.发放地点:延安市安塞区文化大楼1605室。 3.领取招标文件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4.招标文件免费领取。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4日下午3:00 2.开标时间:2018年6月4日下午3:00 3.开标地点:延安市安塞区文化大楼0502室 十、保证金缴纳说明的事项: 1.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2.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延安市安塞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安塞区支行营业部 账 号:26930101040005564 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网银等(注明汇款来源、项目名称及编号) 十一、投诉公示: 1.受理投诉方式: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文件执行 2.联系部门:延安市安塞区财政局 3.联系电话:0911-6212529(传真) 0911-8300107 4.通讯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安塞区一道街文化大楼15楼 延安市安塞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5月22日
来源:陕西延安市安塞区招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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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安塞 项目 中标 招标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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