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展旭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屏山街道办事处委托,对 禄劝县屏山街道辖区重点区域日常保洁及垃圾清运(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和具备完成项目能力的竞标人参加谈判。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编号: ZXLQPSBJJLJQY20180508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2.2招标内容:屏山街道辖区重点区域日常保洁及垃圾清运,在适当位置安放垃圾桶(详见采购明细表及作业范围名称清单); 2.3服务期限:2年。 2.4服务地点:禄劝县屏山街道。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的规范和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2.6采购预算:300000.00元/年 2.7竞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本项目为1个标段; 3.竞标人资格要求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有良好售后服务能力,营业执照具备城市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等经营范围及资格条件(有效期内)。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