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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新陂镇古围龙屋修缮维修工程采(2018)购项目竞争性谈判5月28日

时间:2018-05-28 18:0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兴宁市新陂镇人民政府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51007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广东兴宁市新陂镇人民政府 发布关于:兴宁市新陂镇古围龙屋修缮维修工程采(2018)购项目竞争性谈判5月28日的信息
来源:广东兴宁市新陂镇人民政府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兴宁市新陂镇人民政府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兴宁市新陂镇古围龙屋修缮维修工程采(2018)购项目竞争性谈判5月28日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兴宁市新陂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拟对 兴宁市新陂镇古围龙屋修缮维修工程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481-201805-803001-0005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名称:兴宁市新陂镇古围龙屋修缮维修工程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447,715.96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兴宁市新陂镇古围龙屋修缮维修工程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要求: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数量:1项。

响应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投标人必须具有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类考核证书;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省内企业报名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公开发布在该平台(证明资料以〈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对外公布的信息为准)(提供网页截图),

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0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准),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或不良行为通报。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5、本项目维修部位分散,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让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做到心中有数,潜在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需在2018年 6月 1 日 16:00时前携带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及原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原件、初步修缮维修方案先到招标代理机构处(广东省兴宁市岭东花园岭东门市24卡)核实身份证原件,并取得代理机构盖章文件后,到工程所在地现场踏勘后交业主盖章。

本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6、报名时,须由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并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及原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及原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6)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及原件。

7)建造师近三个月内社保清单原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 年5 月29 日 至 2018 年 6 月 4 日 期间(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兴宁市岭东花园岭东门市24卡)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06 月15 日15 时0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梅州市新都路67号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8 年06 月15 日15 时0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梅州市新都路67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8 年 5 月 29 日 至 2018 年 6 月 4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王先生联系电话:0753-332113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傅先生 联系电话:0753-3877368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63号(广东机械研究所大院)自编8栋9层
联系人:古爱媚联系电话:020-38730932
传真:020-38731486邮编:510630
(三)采购人:兴宁市新陂镇人民政府地址:兴宁市新陂镇人民政府兴叶路1号
联系人:罗永忠联系电话:0753-3877368
传真:0753-3877368邮编:5145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8日


来源:广东兴宁市新陂镇人民政府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谈判   资格   询价   兴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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