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城管局食堂经(上午发布)营、餐厅监控及厨具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5月30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城管局食堂经营、餐厅监控及厨具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受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拟对城管局食堂经营、餐厅监控及厨具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西宁市城中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971-8248537 |
公告发布媒体:《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青海经济信息网》,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