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5月31日莆田学院于下午发布莆田学院第五餐厅、仙游校区学生餐厅(一二层)和莆田市凤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学生公寓分公司第四餐厅、凤凰餐厅承包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5月31日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莆田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莆田学院第五餐厅、仙游校区学生餐厅(一二层)和莆田市凤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学生公寓分公司第四餐厅、凤凰餐厅承包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莆田学院第五餐厅、仙游校区学生餐厅(一二层)和莆田市凤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学生公寓分公司第四餐厅、凤凰餐厅承包经营项目 项目编号:FJTHPT-120180329-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15651 133288246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学院 地址:莆田学院 联系方式:宋老师138085719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先生 王先生0591-87515651 13328824607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 承包地点 | 承包期限 | 校区现状 | 最低装修、添置设备和建设费用投入 | 项目要求 | 1 | 凤凰餐厅 | 2年 | 学生约1300人 | 20万元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2 | 仙游校区学生餐厅 | 2年 | 学生约2000人 | 45万元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3 | 第四餐厅、第五餐厅 | 2年 | 学生约4250人 | 40万元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注: 投标人可选择对本项目中的某一个合同包或多个合同包进行投标。采购人将按包1、包2、包3的评标顺序进行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当某一投标人被确定为包1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其可参与包2、包3的评标但不能被确定为包2、包3的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每一个投标人只能中标其中的一个合同包。若出现某一合同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退出中标、公示后被废除中标资格或未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合同等可导致该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情况发生时,排位在其后的、未在其他合同包中标的中标候选人自动递补为第一中标候选人。2、投标人应承担包含服务过程中服务人员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3、投标人的托管承包服务包括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事项。 4、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 5、经营合同期限内如因国家规划、政府征收、学校搬迁或者上级有关部门的决定等原因导致招标人提前终止合同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6、经营合同期满后,如因学校需要要求续约的,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学校安排,继续经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境内餐饮服务公司、能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餐饮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复印件。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则为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投标人代表的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须为该公司员工且提供相关证明)。3)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2017年)有经营过合同期满二年以上,面积2500m2以上高校餐厅的经验:须提供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等可以证明具有高校餐厅经验的材料。4)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5)投标人在近三年(2015年-2017年)的高校餐厅经营管理活动中(包含正在经营的项目)信誉良好,未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此点要求做出专项明确承诺。6)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为中标的合同包购买公众责任险至少伍佰万元(含附加食品、饮料责任条款和附加火灾和爆炸责任条款)。7)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证明。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年-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和资金流量表)。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的完税证明。③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或其他法定的缴费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含电子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8)投标人须提供银行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9)企业法人没有被列入人民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网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企业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没有被列入人民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网中的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及投标人出具的承诺函证明,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10)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附由投标方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的结果告知函复印件盖章)《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单独密封提交。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内容要求清晰可见,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31日 08:00 至 2018年06月1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报名手续:(1)直接至我司办理;(2)通过传真办理: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投标邀请函第5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附件“附件1”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至我公司,传真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8年 5 月 31 日起至2018年 6月 11 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1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学院大门进来正前方)李文正教学楼一层西侧中文西梯教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来源:福建莆田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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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学院 莆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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