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5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于下午发布楚雄州“一公司两市场”办公区屋面防水维修工程招标公告5月31日
楚雄州“一公司两市场”办公区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腾龙招标有限公司受楚雄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拟对楚雄州“一公司两市场”办公区屋面防水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来源:十环网==》
一、招标编号:YNTLCG-2018-26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名称:楚雄州“一公司两市场”办公区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工程内容与技术要求》。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来源:十环网==》
3、采购预算:65万元。 4、质量要求:应达到国家颁布的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一次性验收合格。 5、计划工期:45日历天。 6、建设地点:楚雄市阳光大道“一公司两市场”办公区。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指2015年~2017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3)业绩要求:公司近3年内承担过3个以上类似工程项目;项目经理近三年负责过 1个类似工程项目。 (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注册在投标单位。 (5)其他人员要求:拟派的项目人员须包括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其中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的资格证或合格证或注册证书的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年检合格)。 (6)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由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出具证明。 (7)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31日9:00时至2018年6月20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招标文件费1000.00元/份,于开具投标保证金时支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必须密封后于2018年6月21日上午9:30时以前送至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招标人不予受理。 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投标人代表在开标时须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时参加开标,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开标时间:2018年6月21日上午9:30时。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3000.00元。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将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指定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3、递交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云南腾龙招标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牡丹支行 银行帐号:2516032409200029473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楚雄州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楚雄州人民政府服务网上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九、技术支持 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400-961-8998(服务内容:文件编制以及网上交易技术支持)。 十、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唐云川、巫皆勉 联系电话:0878-3369727 13987864552 13578400939 联系地址:楚雄市阳光大道“一公司两市场”办公区 邮政编码:67500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腾龙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罗琼 联系电话/传真:13638720166 0878-3375511 联系地址:楚雄开发区黎明路天惠酒店二楼 邮政编码:675000 二O一八年五月三十日
来源: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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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电子 工程 楚雄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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