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西宁地区非道路移动机械市场保有量调查及排放污染物情况摸底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2018)判公告6月4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西宁地区非道路移动机械市场保有量调查及排放污染物情况摸底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个人利用职权进行前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来源:十环招标网==》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委托,拟对西宁地区非道路移动机械市场保有量调查及排放污染物情况摸底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监督单位:西宁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1-6304026 |
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