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大庆(2018)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广高速公路大庆管理处防眩板制作安装采购补充通知6月5日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广高速公路大庆管理处防眩板制作安装采购补充通知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广高速公路大庆管理处防眩板制作安装采购补充通知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80921项目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80921大广高速公路大庆管理处防眩板制作安装采购项目通知如下: 公告与文件中获取文件时间不准确,以 “获取文件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6月7日17时0分截止”为准。 开标时间不变。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6月5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