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兴塔中学校安工程(抗震加固)采购项目进行施工工程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3、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及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4、本项目采用投标人筛选,(1)1、筛选条件:投标人的信用分大于等于77.2分;2、行政处罚:近两年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受到行政处罚超过1项的;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兴塔中学校安工程(抗震加固) 2、招标编号:1802JS000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6-18-601640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建设内容包括:1号楼(北教学区、实验区、南教学区、办公区、阶梯教室)、2号楼(食堂)、3号楼(门卫)抗震加固及因抗震加固引起的建筑装修和水、电、暖通、消防等设施改造,以及室外道路、绿化、管线改造等。抗震加固总建筑面积为7234平方米。 5、交付地址:金山区枫泾镇兴新路1300号 6、交付日期:总工期330日历天 7、采购预算金额:31993800.00元(国库资金:319938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网上报名凭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3)报名开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之间打印的《在沪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分结果(当日评分查询结果明细)》(在沪建筑业(施工)企业可登录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平台系统,自行生成和打印当日评分查询结果明细),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牵头单位的《在沪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分结果(当日评分查询结果明细)》)(4)共同投标协议(如为联合体投标的)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来源:十环网==》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6-29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6-29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三楼会议室(具体按电脑显示屏提示) 2、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三楼会议室(具体按电脑显示屏提示)。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用投标人筛选,(1)1、筛选条件:投标人的信用分大于等于77.2分;2、行政处罚:近两年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受到行政处罚超过1项的;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筛选条件的,招标人不发售招标文件;(3)经筛选入围的投标人少于15人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4) 行政处罚以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在沪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分结果(当日评分查询结果明细)》中的受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为准,适用处罚时间为2016年6月6日至2018年6月10日(包括当天)2、招标文件1000元/份,其他详见附件。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市金山区教育局(上海市兴塔中学)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金山区枫泾镇兴新路1300号 |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金龙新街790号 | | | 邮编:201599 | 邮编:201501 | | | 联系人:沈旦 | 联系人:倪雄超 | | | 电话:37902106 | 电话:13774491755 | | | 传真:37902106 | 传真:6722518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