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信息设备维保及技术运维服务项目(第(首次)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6月7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信息设备维保及技术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招标网==》
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委托,拟对信息设备维保及技术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单位名称: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971-6145505 |
1、投标人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2、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谈判文件中商务、 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3、招标内容如有变动,以谈判文件及澄清文件为准。4、《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