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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月08日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下午发布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安市2018年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6月8日

时间:2018-06-08 12:5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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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78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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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6月08日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下午发布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安市2018年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6月8日

受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对[350583]CX[GK]2018051、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安市2018年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网==》

1、招标编号:[350583]CX[GK]2018051

2、项目名称: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安市2018年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服务类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数量品目号预算合同包预算投标保证金
1
1-1南安市2018年第一期食品安全抽检计划 1(批)191990
1-2南安市2018年第二期食品安全抽检计划 1(批)225890
4178808357
2
2-1南安市2018年第三期食品安全抽检计划 1(批)231410
2-2南安市2018年第四期食品安全抽检计划 1(批)220230
4516409032
3
3-1南安市2018年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计划 1(批)558350
55835011167
4
4-1南安市2018年专项食品安全抽检计划 1(批)333710
3337106674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无。节能产品,无。环境标志产品,无。信息安全产品,无。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合同包4)。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合同包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合同包4)。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合同包二、合同包三、合同包四),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来源:十环网==》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或具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 证书附录中所能承担的食品检测项目应涵盖所投合同包检测项目的80%及以上(严格按国家食药监总局《2018版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规定的检验项目、检测方法及检验依据进行统计)。投标人需提供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或具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有效复印件, 证书附录中所能承担的食品检测项目应涵盖所投合同包检测项目的80%及以上(严格按国家食药监总局《2018版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规定的检验项目、检测方法及检验依据进行统计)。
包:2
明细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或具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 证书附录中所能承担的食品检测项目应涵盖所投合同包检测项目的80%及以上(严格按国家食药监总局《2018版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规定的检验项目、检测方法及检验依据进行统计)。投标人需提供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或具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有效复印件, 证书附录中所能承担的食品检测项目应涵盖所投合同包检测项目的80%及以上(严格按国家食药监总局《2018版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规定的检验项目、检测方法及检验依据进行统计)。
包:3
明细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或具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 证书附录中所能承担的食品检测项目应涵盖所投合同包检测项目的80%及以上(严格按国家食药监总局《2018版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规定的检验项目、检测方法及检验依据进行统计)。投标人需提供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或具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有效复印件, 证书附录中所能承担的食品检测项目应涵盖所投合同包检测项目的80%及以上(严格按国家食药监总局《2018版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规定的检验项目、检测方法及检验依据进行统计)。
包:4
明细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或具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 证书附录中所能承担的食品检测项目应涵盖所投合同包检测项目的80%及以上(严格按国家食药监总局《2018版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规定的检验项目、检测方法及检验依据进行统计)。投标人需提供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或具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有效复印件, 证书附录中所能承担的食品检测项目应涵盖所投合同包检测项目的80%及以上(严格按国家食药监总局《2018版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规定的检验项目、检测方法及检验依据进行统计)。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06-08 10:30 报名截止时间:2018-06-23 10:30

9、投标截止时间:2018-06-29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06-29 09:00,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地址南安市郑成功雕像旁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南安市美林街道柳美南路中段

   联系人姓名:王华山

   联系电话:18876265188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东海文创园中渌大厦2层201室

 项目联系人:陈福兰

 联系电话:15985925982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8-06-08





来源:福建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设备   招标   福建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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