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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6月11日厦门市同安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于下午发布厦门市同安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装备、车模和太阳能爆闪灯等设施公开招标公告6月11日
厦门同安新联通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同安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人员装备、车模和太阳能爆闪灯等设施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人员装备、车模和太阳能爆闪灯等设施 项目编号:201810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755833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同安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方式:朱先生 0592-703352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同安新联通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谢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较场路50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人员装备、车模和太阳能爆闪灯等设施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资格要求与投标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登记,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法定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做出书面声明: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资格证明文件;1.2财务状况报告:注:财务状况报告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1.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1.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1.5提供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书面承诺函)1.6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投标资格状态的书面声明。1.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说明: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检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339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11日 11:52 至 2018年06月19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较场路505号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0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0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较场路505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来源:福建厦门市同安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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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资格 招标 厦门 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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