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6月12日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下午发布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系统一期设计规划测绘及地勘项目公开招标公告6月12日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受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梅河口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系统一期设计规划测绘及地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梅河口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系统一期设计规划测绘及地勘项目 项目编号:20180617-FW01-F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35-423853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梅河口市 联系方式:胡先生0435-423853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志娟、李鹤0431—85832429-802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规划编制;及测绘报告等;二标段为:勘察,包括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现场服务等勘察服务工作,以及编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等; 一标段项目名称:梅河口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系统一期设计规划测绘项目; 招标编号:20180617-FW01-F1 工程概况:项目主要建设4条综合管廊(辉发路、清江路、人民大街、万隆大街),总长度8.572千米, 3条道路(清江路、翠竹路、丹桂路)总长度8.015千米道路排水工程,配套控制中心1座,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网==》
二标段项目名称:梅河口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系统一期地勘项目; 招标编号:20180617-FW01-F2 2.2工程概况:项目主要建设4条综合管廊(辉发路、清江路、人民大街、万隆大街),总长度8.572千米, 3条道路(清江路、翠竹路、丹桂路)总长度8.015千米道路排水工程,配套控制中心1座,详见招标文件。 2.3项目地点:梅河口市 2.4 招标范围: 一标段:梅河口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系统一期工程设计、规划、测绘 二标段:梅河口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系统一期工程地勘 2.5 服务期限: 一标段: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所有设计规划测绘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全部成果文件。 二标段: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全部勘察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全部成果文件。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热力工程)乙级及以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设计资质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管理团队人员至少需具备4名高级工程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3.2一标段设计、规划、测绘负责人资格:拟派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规划负责人1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测绘负责人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工程测量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二标段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及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12日 08:30 至 2018年06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局五楼513室(梅河口市滨河南街612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局五楼513室(梅河口市滨河南街612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0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0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梅河口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梅河口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系统一期设计规划测绘及地勘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20180617-FW01-F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河口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系统一期设计规划测绘及地勘项目已由梅河口市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20180611)-0198文件批准,招标人为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贷款及自筹,出资比例为贷款80%、自筹20%,项目业主为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规划、测绘及地勘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规划编制;及测绘报告等;二标段为:勘察,包括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现场服务等勘察服务工作,以及编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等; 一标段项目名称:梅河口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系统一期设计规划测绘项目; 招标编号:20180617-FW01-F1 工程概况:项目主要建设4条综合管廊(辉发路、清江路、人民大街、万隆大街),总长度8.572千米, 3条道路(清江路、翠竹路、丹桂路)总长度8.015千米道路排水工程,配套控制中心1座,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项目名称:梅河口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系统一期地勘项目; 招标编号:20180617-FW01-F2 2.2工程概况:项目主要建设4条综合管廊(辉发路、清江路、人民大街、万隆大街),总长度8.572千米, 3条道路(清江路、翠竹路、丹桂路)总长度8.015千米道路排水工程,配套控制中心1座,详见招标文件。 2.3项目地点:梅河口市 2.4 招标范围: 一标段:梅河口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系统一期工程设计、规划、测绘 二标段:梅河口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系统一期工程地勘 2.5 服务期限: 一标段: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所有设计规划测绘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全部成果文件。 二标段: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全部勘察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全部成果文件。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1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热力工程)乙级及以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设计资质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管理团队人员至少需具备4名高级工程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一标段设计、规划、测绘负责人资格:拟派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规划负责人1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测绘负责人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工程测量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 二标段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及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4 本次招标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及合同阶段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未被列入经常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3.6本次招标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8外埠企业办理入籍备案须执行吉建管2015[50]文件及吉建办[2017]57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9投标人应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企业信誉须良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6月1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局五楼513室(梅河口市滨河南街612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及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企业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一标段) (8)所配备4名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适用于二标段) 注:上述相关资料的复印件需清晰易于辨认,且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2日 9时30分,地点为梅河口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梅河口市滨河南街612号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0435-4238537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10 联系人:王志娟、李鹤 电 话:0431—85832429-802 电子邮件:ccgjzb@163.com 网 址:www.ccgjzb.com 开户银行:工行长春新区支行 账 号:4200223109000018307 监管部门:梅河口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梅河口市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20180611)-0198文件
来源:吉林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招标 工程 设计 道路
上一篇: 2018年06月12日江苏省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于下午发布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学校食堂社会化服务公开招标公告6月12日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吉林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