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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6月12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州直国有投资统建管理中心于上午发布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州直国有投资统建管理中心延边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实施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公开招标公告6月12日
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州直国有投资统建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延边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实施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延边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实施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 项目编号:JLZC-1807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星 项目联系电话:0433-287061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州直国有投资统建管理中心 地址:延吉市河南街1088号 联系方式:崔星0433-28706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红艳0433-2908793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延吉市长白路2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延边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实施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C-18070 (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州直国有投资统建管理中心委托,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就延边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实施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合格的造价咨询机构。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人需求 2.1项目名称:延边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实施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 2.2招标内容:工程造价; 2.3项目总投资:3.8亿元; 2.4采购预算:16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近三年连续参加并通过工商年检,有政府投资项目的工作经验和业绩,信誉良好,有能力履行合同的造价咨询机构;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近三年连续正常执业; 3.4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有10名以上(含10名)注册工程造价师; 3.5具有健全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 3.6近三年未受到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9投标人应接受延边州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制定的相关评审管理方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公告期限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6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将单位开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邮箱)、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开户行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及高级职称证、被委托人身份证等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到邮箱jlzczb@126.com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投标单位,将标书款汇到指定账户后,招标文件发送到投标单位指定的联系信箱。(报名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未足额交纳招标文件成本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3日13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延边州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延吉市河南街759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人民币叁万元投标保证金。 5.5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数量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州直国有投资统建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延吉市河南街1088号 联 系 人:崔星 联系电话:0433-287061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延吉市长白路28号 联 系 人:张红艳 联系电话:0433-2908793 电子邮件:jlzczb@126.com 招标管理机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近三年连续参加并通过工商年检,有政府投资项目的工作经验和业绩,信誉良好,有能力履行合同的造价咨询机构;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近三年连续正常执业;3.4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有10名以上(含10名)注册工程造价师;3.5具有健全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3.6近三年未受到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3.9投标人应接受延边州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制定的相关评审管理方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12日 08:30 至 2018年06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jlzczb@126.com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6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将单位开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邮箱)、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开户行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及高级职称证、被委托人身份证等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到邮箱jlzczb@126.com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投标单位,将标书款汇到指定账户后,招标文件发送到投标单位指定的联系信箱。(报名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03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03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延边州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延吉市河南街759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来源: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州直国有投资统建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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