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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月12日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下午发布临清市2018年城市基础设施及城市公益设施建设监理项目二、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6月12日

时间:2018-06-12 15:1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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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6月12日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下午发布临清市2018年城市基础设施及城市公益设施建设监理项目二、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6月12日

 

临清市2018年城市基础设施及城市公益设施建设监理项目二、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临清市青年路  

联系方式:0635-232859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九州长江路111号 

联系方式:0635-2992311

二、采购项目名称:临清市2018年城市基础设施及城市公益设施建设监理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 DYGK2018-617-LQ-2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二标段

临清市华美路三干渠桥、银河路三干渠桥建设监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来源:十环网==》

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19万元

监理控制费率1.2%

三标段

临清市红旗渠、十八干沟改造工程,济津湖景观项目监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市政或水利水电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万元

监理控制费率1.2%

注:本项目各标段兼投不兼中。

三、采购需求(见附件1)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6月13日至2018年6月20日,每日08: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楼609招标六部(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九州长江路111号)。

3.方式:现场购买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备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企业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未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公告期限:2018年6月13日至2018年6月20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7月3日08时30分至2018年7月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温泉路与曙光路交叉口,人民法院对过)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7月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温泉路与曙光路交叉口,人民法院对过)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冰冰   联系方式:0635-2992311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招标文件

十一、特别说明:

1.严禁分包、转包工程。

2.有假借资质、转包工程、业绩造假行为的投标人,一经发现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或报价保证金,中标的取消本次中标资格,并列入投标企业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临清境内的采购项目,并予以通报。

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的规定,否则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单位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予以无效投标处理。

附件:1.采购需求https://pan.baidu.com/s/1EkLSTMo3EEdMdprzScGqWQ

2.公开招标文件https://pan.baidu.com/s/1EBSQUF46e6zdOpFxbS1i0A

2018年6月12日


来源:山东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中标   资格   招标   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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