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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蓝田县民政局城区双语标志牌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6月]告6月12日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受蓝田县民政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对《蓝田县民政局城区双语标志牌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由于第一次谈判有效竞争供应商不足三家,现发布二次谈判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蓝田县民政局城区双语标志牌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编号:SZT2018-SN-QC-HW-0425 三、采购人名称:蓝田县民政局 地 址:西安市蓝田县县门街西段 联系方式: 029-8272832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1001室 联系电话:029-8836497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城区双语标志牌采购 采购预算:人民币307,095.00元 项目用途:城区建设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3)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6月15日,上午8:30至12:30,下午13:30至 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西安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3.文件售价:每套伍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22日下午2:00 (北京时间) 2.谈判时间:2018年6月22日下午2:00 (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5第四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期限3个工作日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戴杨 联系方式:029-88364979-858;传真:029-88364979-88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高新四路支行 账 号:102846245822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2日
来源:陕西蓝田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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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谈判 项目 招标 陕西 竞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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