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沂水县高(第二次)庄镇朱位村冬暖式大棚和石井村智能玻璃温室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6月16日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沂水县高庄镇朱位村冬暖式大棚和石井村智能玻璃温室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招标人:沂水县高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沂水县高庄镇驻地 联系人:李所长 联系电话:13583976539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上海路IEC国际企业中心11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295390123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沂水县高庄镇朱位村冬暖式大棚和石井村智能玻璃温室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SDZPZB(YS)-2018-068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C-2018-146 四、采购内容、数量 1、建设地点:沂水县高庄镇 2、工程规模:计划在沂水县高庄镇朱位村建设2个冬暖式大棚,石井村建设智能玻璃温室1个(详见工程量清单)。 3、合同估算价:一标段:高庄镇朱位村冬暖式大棚工程 预算金额:30.26万元 二标段:高庄镇石井村智能玻璃温室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30.30万元。 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5、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详见谈判文件)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供应商资格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地点: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 2.时间:2018年06月19日至2018年06月2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现场购买。获取谈判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必须盖红章): (1) 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4)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5)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审查合格后严禁更换)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及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材料员、预算(造价)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原件、复印件留存); (6) 法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造价)员的劳务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六个月,明细准确到个人,证明原件留存,社保缴纳情况需进行网上查询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社会保险缴费专用票据(近六个月),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留存); (7) 近三年来无重大违法行为的书面声明原件及在“信用中国”无失信记录查询证明截图加盖公章 (8)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以上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所有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留存备查,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沂水县高庄镇朱位村冬暖式大棚和石井村智能玻璃温室建设项目XX标段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验证通过,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不论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均不予退还。 4.售价:每标段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日期:2018年06月26日11:00 九、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6日11:00 开标地点: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 十、保证金递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二标段: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交纳(投标企业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于2018年06月25日11:00点前汇入以下账户,时间以保证金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账户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高庄镇朱位村冬暖式大棚和石井村智能玻璃温室建设项目XX标段”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账号:800003301004600001378 户名: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8年06月15日
来源:山东沂水县高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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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资格 项目 招标 谈判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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