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关于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下午发布]公室会议室音频设备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6月20日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延安市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受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委托,经宝塔区财政局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会议室音频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和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会议室音频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QCT2018-008号 三、采购人名称及预算金额: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预算金额:¥390000.00元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延安市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会议室音频设备采购项目(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表)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人代表直接投标的应出具本人身份证,非法人代表投标的,须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 供应商在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可靠的质量保障和售后服务;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购买标书时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通过后发给招标文件。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供应商在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6月21日至6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 2、发售地点:延安市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202室 3、标书售价:贰佰元(人民币200.00),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7月5日上午9:00前 2、开标时间:2018年7月5日上午9:00 3、投标开标地点:延安市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刘玮艺 联系电话:0911-8070883 采购人:井小宁 联系电话:13992186852 延安市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二O一八年六月二十日
来源:陕西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会议室 谈判 招标 竞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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